中超焦点|手球犯规判定引发讨论
2024-07-01
中超第17轮最受关注的一场比赛莫过于京鲁大战了,最终上半场开场5分钟之内北京国安连进2球,主场2:0战胜山东泰山。本场最大的争议就是吴兴涵的射门打在了于大宝的手臂上,当值裁判员没有判罚,VAR也没有介入。说实话,手球是判罚难度最大的,也是最难解读的。现代足球运动希望比赛官员根据自身的判断,来判定队员在具体特定情形下,其手/臂部所处位置的“合理性”。所以既然需要比赛官员来判断,每个人的认知总有那么不同,不能可能做到绝对的统一,这也就有了所谓的争议。
就拿欧洲杯德国和丹麦的比赛来说,裁判员判罚丹麦安诺森手球犯规后,球员都质疑裁判员的判罚。站在球队的角度,球员质疑我觉着无可厚非,因为认为自己的手臂就是在自然位置,而裁判员认为的手臂自然位置与球员的理解不一致时,必然会产生争议。
从慢镜头回放来看,我们认为安诺森手臂处于此种位置并不是自然位置,因此,裁判员回看后判罚手球犯规是正确的。回到京鲁大战中,于大宝的手球没有被判罚,VAR核查也没有介入。那么这个到底是不是手球犯规呢?还是我们前面说的那句话,球迷站在自己的球队面前总会有利于自己球队的说法。
这个球难点有两个:一是球是否先打到于大宝的肋部然后再打倒手臂;第二个就是于大宝的手臂的位置是不是自然的位置。如果是先打到于大宝的肋部再打倒手臂,即使我们认为他的手臂不在自然位置,那么也不会判罚手球犯规。从第一时间于大宝手捂肋部的动作来看,好像是击中了肋部,否则如果直接击中手臂应该是手臂很疼,当然由于距离过近球速过快通过这个视频我是无法百分之百确定。
第二个关键点在于于大宝的手臂是否处于自然位置。作为裁判员最大的悲哀就是只懂足球竞赛规则,不懂足球运动。面对近距离的来球所有人都会下意识地转身阻挡,这是人基本的保护意识。但是运动员需要保持自己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或特定情形下的身体自然运动结果。图中于大宝小臂已经靠着胸口了,只是这种情形下形成的一个三角区域。我认为运动员的手臂不可能完全紧贴身体,那样是不现实的。所以我认为于大宝手臂可以认为是自然位置。
欧足联在类似案例中的认定为不是手球犯规,认为这就是运动员正常运动的结果。青岛海牛刘军帅的手球则比较有意思,也是最好判断的。第一个阶段他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虽然球和手臂接触了,但是不会判罚手球犯规;第二个阶段是故意用手臂触球,则是故意手球,需要判罚手球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