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还没等到青岛俱乐部向篮管中心递交申诉书,篮管中心的处罚令却已经下达。其中最为敏感的一条是:青岛队不听劝阻,造成比赛延误超过五分钟,按照《处罚规定》第八十三条(一)之规定,给予核减青岛双星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人民币处罚。而根据本赛季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83条所描述的是“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比赛延误超过5分钟的,一律按罢赛处理,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其中第一款即为“比赛中,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不听劝阻造成比赛延误,在临场裁判员、技术代表或比赛监督通知该队教练员进入比赛后仍继续延误比赛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