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争议判例剖析,两例存在错误
2024-07-10
07月10日讯 足协官方发布了第十三期裁判评议。评议中有一起涉及中超的判罚,具体是第18轮天津津门虎对战长春亚泰的比赛。
判例一:在中超联赛第18轮比赛中,天津津门虎对阵长春亚泰时,比赛第81分钟发生了一起进球争议。当时,长春亚泰9号队员进球前与天津津门虎5号队员有身体接触。裁判员临场判罚进球有效,并未启动VAR。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根据现有视频显示,天津津门虎5号防守队员有拉扯长春亚泰9号进攻队员的动作,但后者手部与前者接触并不构成犯规,也不是导致前者倒地的主要原因。因此,裁判员临场做出的不犯规决定是正确的。
判例二:在中乙联赛第15轮比赛中,湖北青年星对阵大连鲲城时,比赛第90+7分钟发生了一起疑似手球事件。当时,湖北青年星队踢任意球后,41号队员传中,随后该队70号队员射门,球疑似与对方23号队员手臂接触。但裁判员未判罚犯规。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结合不同角度的视频分析,在此前湖北青年星踢任意球时,其41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且与对方争抢球,属于在越位位置干扰对方的越位犯规。因此,裁判组漏判了攻方越位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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